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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烨煜点头,单手把堆在身前的桌椅移开,露出被掩埋在后的人。
一个昏迷不醒的女子。
红裙残破,墨发零散。
染血的白肌肤不再洁净似雪,烙印着许多细细密密的刮痕。
而最炸眼的,还是要属她脖子上裹着的一圈像是从红裙上撕下来的布料,以及从布料下淌出的鲜血。
“小叶子快快快,还有纱布没了?她脖子受伤了!”李天诚急忙道。
方烨煜点头回应,把李天诚安顿在一边,从作战包里掏出酒精和绷带,半蹲到女子身边。
离得近了,方烨煜发现女子原本穿的那双恨天高早已不翼而飞,纤瘦的双脚被划得鲜血淋漓,右脚脚踝也一片青紫,肿了起来。
看来是在逃跑的时候受了伤,然后又不幸崴到了脚。但当时兵荒马乱、危机四伏,她意识到继续逃跑不如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,最后却因撑不住而昏迷过去。
方烨煜动作又轻又快,把女子从地上抱坐起来,伸手轻按住女子的脉搏,确认性命无碍之后才慢慢解开被血染湿的布料,查看伤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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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伤口不算短,像是被碎玻璃划出的伤口,细长的血痕印在女子白皙的侧颈上,伤口末段一直延伸到明显凸起的喉咙。
方烨煜的目光毫无波动,从上面一闪而过,没做任何停留,开始给对方清理伤口。
“怎么样了?”
一边李天诚边说边偏过头,被半抱在方烨煜怀里的人衣衫不整,红裙早已残破不堪,雪白的皮肤大部分外露,在殷红中格外耀眼。
李天诚并非好色之人,四十二岁了没谈过恋爱,连女孩的手都没牵过。队里的后辈们总是会开玩笑打趣说,“谁说我们李叔没谈过恋爱,枪与案件就是他最好的伴侣!”
但眼前这个女子真的……
反正就算多看一眼,李天诚都觉得自己是个占人家便宜的臭流氓。
和李天诚不同,方烨煜倒是平淡如水,顺手脱了作战外套给女子披上:“没事,伤口不深,他自己处理的很好,血已经止住了。”
“那就好,这次多亏她了。”
李天诚松了口气,向方烨煜介绍起对方的身份:“这姑娘不容易,是缉毒科的刘队从一个地下夜总会里带回来的,叫宋枫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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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烨煜没搭话,目光审视着依靠在自己怀里的人,听李天诚继续说:“那个夜总会鱼龙混杂,总有道上的人去交换信息,她呆在那里时间久了,自然就会知道一些东西,有点人脉,刘队问她愿不愿意协助警方将功补过,她答应了。”
说到这里,李天诚默默闭上口。
方烨煜也收回目光。
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能过上平稳安定的正常生活,他们见过太多,也经历过太多,自然明白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。
“走吧,此地不宜久留。”
方烨煜说着,单手托住宋枫霖将其背起来,另一只手则是去搀李天诚。
就在这时,一道沙哑的轻咳声响起。
“咳、咳咳……”
昏迷中的宋枫霖不舒服地动了下,随后渐渐转醒。
缓缓睁开眼睛里带着朦胧和迷茫的目光,本能却已让宋枫霖警惕地扫了一眼李天诚,然后又看了眼背着自己沉默寡言的方烨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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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没事姑娘,都是自己人。”注意到宋枫霖不安的目光,李天诚立刻安抚道,“感觉好点没?等会儿就到医院了,再坚持一下。”
似乎是认出背着自己的人就是刚刚和自己交接信息的警察,宋枫霖这次放松下来,对两人沙哑道:“谢……谢。”
李天诚刚想说不谢,一直都不怎么说话的方烨煜小幅度回过头,黧黑的眸子看向宋枫霖,声音清冷,像是不会融化的冰。
“不必。”